2016-09-07
一、乳木果油
中文名称 |
乳木果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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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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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来源:山榄科乳油木树(Butyrospermumparkii)果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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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简述 |
以乳油木树果仁为原料,经预处理压榨、浸提、脱乳木果胶和精炼等工艺而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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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性状 |
白色至淡黄色半固体或固体 |
脂肪酸组成(占总脂肪酸含量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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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脂酸(C18: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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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酸(C18:1)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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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 使用范围:直接食用,巧克力、糖果、冰激淋、烘培产品及煎炸油,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 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
乳木果油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背景资料
乳木果油是从乳油木树果仁中提取的一种植物油,在非洲有着悠久而广泛的食用历史,是西非地区居民常用的烹调食用植物油之一。现在,乳木果油作为食品原料已在欧盟和美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使用,并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乳木果油与棕榈油和可可脂较为相似,是可可脂理想的替代物之一,主要用于巧克力、糖果、冰激淋、烘培产品及煎炸油,国际市场上已有1000多种含有乳木果油的食品。
二、安全性审查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请人给予的乳木果油来源、食用历史、生产工艺、质量标准、主要成分及含量、卫生学和毒理学试验以及国内外相关文献等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乳木果油作为食品原料在其他国家具有一定的食用历史,其卫生学和毒理学试验及相关安全性资料表明,按照公告内容生产和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该原料作为一种新的食品原料,从风险预防原则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根据检测结果,该原料的卫生安全指标(理化指标、污染物)符合GB2762、GB29921等相关基础标准要求。
二、荒漠肉苁蓉
中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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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学名 |
Cistanche deserticola Y. C. Ma |
基本信息 |
来源:人工种植荒漠肉苁蓉 种属:列当科肉苁蓉属 食用部位:肉质茎 |
食用量 |
≤5克/天(以干品计)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
荒漠肉苁蓉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背景资料
荒漠肉苁蓉(Cistanche deserticola Y.C. Ma)收录于《中国药典》,为列当科肉苁蓉属植物,是以合适树龄(≥3年)的人工造林梭梭、白梭梭作为寄主,经种子接种、自然生长、合理采挖、干燥等制成,食用部位为肉质茎,食用时除去鳞状叶片,鲜品或干品直接食用,也可煮粥、泡茶、泡酒或与其他食材炖煮,其含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等营养成分。
荒漠肉苁蓉主要分布于我国内蒙古、宁夏、甘肃和新疆等地,是古代游牧民族的天然食品和食材,在民间食用历史悠久,《神农本草经》、《本草图经》、《宋史·夏国传》、《本草纲目》等著作中均有其食用记载。近年来,为保护生态环境,种植梭梭林面积逐渐增多,人工接种荒漠肉苁蓉的产量已经达到供应食用的规模。
二、安全性审查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请人给予的荒漠肉苁蓉物种鉴定、食用历史、生产工艺、质量标准、主要成分及含量、卫生学和毒理学试验以及国内外相关文献等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荒漠肉苁蓉在民间具有一定的食用历史,其卫生学和毒理学试验及相关安全性资料表明,按照公告内容生产和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依据安全性评价资料及人群食用情况等,推荐食用量每天不超过5克(以干品计)。由于未对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食用安全性进行评估,因此,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根据检测结果,该原料的卫生安全指标(微生物、理化指标)符合GB2762、GB2763、GB29921等相关基础标准要求。
三、桑叶提取物
中文名称 |
桑叶提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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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Mulberry leaf extr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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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桑叶( Morus alba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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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简述 |
以桑叶为原料,经水提取、微滤、超滤、浓缩、喷雾干燥等工艺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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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量 |
≤1.5克/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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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性状 |
棕黄色 |
蛋白质(g/100g)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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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脱氧野尻霉素(DNJ)( g/100g)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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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g/100g)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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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分( g/100g)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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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 婴幼儿、孕妇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
桑叶提取物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背景资料
桑叶提取物是以桑科植物桑(Morusalba L.)的干燥叶为原料,经过水提取、微滤、超滤、浓缩、喷雾干燥等工艺制成,其含有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等营养成分。桑叶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干品中的1-脱氧野尻霉素(DNJ)含量约为0.1%。本品是桑叶的水提浓缩物,1-脱氧野尻霉素(DNJ)含量约为1%。含有该原料的食品在日本、美国、加拿大、欧洲等国有销售。
二、安全性审查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给予的桑叶提取物的来源、生产工艺、质量标准、主要成分及含量、卫生学和毒理学试验以及国内外相关文献等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桑叶在民间具有广泛的食用历史,桑叶提取物作为食品原料在其他国家具有一定的使用历史,其卫生学和毒理学试验及相关安全性资料表明,按照公告内容生产和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依据安全性评价资料及人群食用情况等,桑叶提取物推荐食用量每天不超过1.5克。该原料作为一种新的食品原料,由于未对婴幼儿及孕妇的食用安全性进行评估,因此,婴幼儿、孕妇不宜食用。根据检测结果,该原料的卫生安全指标(微生物、理化指标)符合GB 2762、GB 2763、GB 29921等相关基础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