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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以人参、西洋参和灵芝等为原料备案国产保健食品检测项目规定

    2024-11-07

    各相关企业:
      为方便我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依法依规召开人参、西洋参、灵芝等为原料的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人参等3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57号)文件规定,省局经研究决定,人参、西洋参、灵芝等相关原料保健食品备案需提交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检测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人参、西洋参原料检测项目
      按现行药典药材及饮片(植物类)禁用农药的33种(详见附件)及铅、砷、汞、镉、铜、氯丹、五氯硝基苯、六氯苯、七氯、乐果、醚菌酯、烯酰吗啉、氟啶胺、二氧化硫。
      二、灵芝原料检测项目
      铅、砷、汞、镉、二氧化硫。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中国药典》2020版禁用农药33种
      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六六六、滴滴涕、杀虫脒、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苯线磷、地虫硫磷、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氯唑磷、水胺硫磷、硫丹、氟虫腈、三氯杀螨醇、硫环磷、甲基硫环磷等3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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